您好,欢迎进入深圳志诚酒业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官网!

深圳志诚酒业有限公司  版权所有

志诚一家值得您信赖的公司

10年行业经验,用心的服务

136 6228 3797
深圳志诚酒业有限公司  版权所有
红酒代理
您的位置: 首页 > 葡萄酒知识 > 红酒代理
【红酒代理细则】之 进口葡萄酒中文标签要求
发布时间:2021-07-12浏览次数:49

【红酒代理细则】之 进口葡萄酒中文标签要求

进口葡萄酒作为预包装食品,其中文标签需要遵循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》,一张合格的中文标签必须包含下列内容:

    (1)酒类品名:某某某葡萄酒

    (2)原料与辅料:葡萄酒除标注“葡萄汁”外还需标注“二氧化碳”。

    (3)酒精度。

    (4)产品类型,葡萄酒根据产品的糖度及酸度标注为:干、半干、半甜、甜;起泡葡萄酒需根据二氧化碳压力、糖度及酸度划分不同类型。

    (5)原产国。

    (6)净含量,字体的高度不能小于4mm

    (7)灌装日期,需注明日期(具体的年、月、日)。可以打成”见瓶颈或瓶帽“。

    (8)贮藏条件。

    (9)代理商、进口商或经销商名称、地址及联系方式。

    (10)需标明”过量饮酒有害健康“。

    除国家标准规定的强制标注内容外,一些企业根据产品的特性还希望标注一些其他信息介绍给消费者,如:生产者的名称、地址,葡萄采摘年份,葡萄品种,产区,生产厂商,灌装厂,保质期(酒精度大于等于10%的酒可以免除标示保持期)。


加微信:136 - 6228 - 3797,学习葡萄酒知识不迷路。

你觉得这篇文章怎么样?

0 0
网友评论

管理员

该内容暂无评论

美国网友
136 6228 3797